China Lutheran Seminary Repository:Item 987654321/14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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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题名: 人子是安息日的主: 探討耶穌如何以闡明律法回應法利賽人的律法主義與傲慢自大:可2:23-28之解經研究
    作者: 林盈沼
    贡献者: 中華基督教信義會竹北勝利堂
    关键词: 馬可福音
    安息日
    律法主義
    日期: 2019-01
    上传时间: 2019-01-11 09:11:14 (UTC+8)
    摘要: 本文的主要目的,是藉著對可2:23-28作深入的解經研究,特別是從耶穌宣告「人子是安息日的主」,及其所代表的含意,看耶穌如何在面對法利賽人所顯露的律法主義及傲慢自大行為時,以闡釋律法的精神及內涵,挑戰他們錯誤的應用,駁斥其主張,並以律法定法利賽人的罪。在馬可所記載一系列的五個猶太宗教領袖與耶穌之間,類似模式的衝突中(可2:1-3:6),本段衝突敘述所顯的張力,正進入高峰,因法利賽人首次與耶穌正面交鋒。衝突的焦點環繞門徒掐麥穗一事,被宗教領袖視為觸法,而來興師問罪。法利賽人在此段衝突中,被耶穌暴露出的兩大罪行,是對第三條誡命的膚淺認知與扭曲濫用,以及不肯承認耶穌具有的地位權柄如同設立此聖日的神。
    耶穌的答辯訴諸三個角度的論證。首先是訴諸歷史之事件;藉重述大衛吃餅事件(撒上21:1-6)並未受神責難,來堵法利賽人之口。其次,再藉著訴諸律法之意義,亦即安息日之設立之精神意義,闡明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,而非反過來。耶穌其實已指出律法的立法精神。其中包括人道用意,更蘊含深刻的神學觀點及屬靈操練。這些內涵都清楚蘊含在律法中,宗教領袖竟視若無睹或無能看出。耶穌以神的兒子的立場、與神同等地位的權柄,宣告他是主,甚至是安息日的主。意味著他瞭解安息日的精神,有權柄決定安息日應如何遵守,當然他也是賜下安息的主,正如同他宣告「人子有赦罪的權柄」。
    耶穌並未廢棄守安息日之律法,只是反對宗教領袖自負自傲地對律法的錯解與濫用,導致律法主義造成百姓的重負。耶穌點出了神設立安息日的意義,宣講出其真實精神,可以說是對法利賽人的律法主義及自傲自滿,宣告了律法中的審判與定罪。不過耶穌的闡釋,對今日被聖靈引導的我們而言,卻能使我們清楚意識到我們的滔天大罪,及改變自新的無力感,而迫切仰望需要救主耶穌的赦免與帶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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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显示于类别:[林盈沼] 期刊論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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